簡介及宗旨
為推動本校校務發展、學術研究與校務評鑑工作的整合,以達完善規劃研擬本校校務發展計畫、規劃及推動本校校務評鑑、規劃及推動本校學術推廣及合作、辦理其他有關本校研究及發展之策略規劃與研擬等目標,依據南華大學組織規程第四條第十款之規定,設立校務及研究發展處。
校務及研究發展處置研發長一人,綜理研發處業務,由校長聘請副教授級以上兼任之,下設有校務發展組、評鑑服務組、學術推展組等三組,各置組長一人,另置職員若干人,所需員額於學校總員額內調配。
沿革
業務職掌
校務及研究發展處設有三組,掌理業務職責與項目如下列:
單位 | 業務內容 |
校務發展組 |
1.學校中長程校務發展之研擬及規劃,協助召開校務發展委員會。
2.學校重大制度變革方案之研擬。
3.統籌校務發展策略意見之彙整。
4.辦理教育部獎勵私立大專校院校務發展計畫之事宜。
5.本校利害關係人之相關調查作業。
6.各項法規之格式檢核,及協助法規委員會各項事務運行。
7.校長交辦之各項校務發展企劃之研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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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鑑服務組 |
1.綜理校務評鑑之事宜。
2.辦理本校校務自我評鑑指導委員會。
3.辦理本校校務自我評鑑小組會議。
4.辦理本校校務自我評鑑工作小組會議。
5.辦理本校校務自我評鑑檢視與支持會議。
6.彙整與填報世界綠色大學排名。
7.彙整與填報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影響力排名。
8.校長交辦申請之世界大學相關排名及外部獎項。
9.臺灣綠色大學聯盟之聯絡窗口。
10.國品永續精銳聯盟之聯絡窗口。
11.其它長官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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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推展組 |
1.綜理國科會補助計畫之各項業務。
2.綜理國科會大專生計畫之相關業務。
3.綜理國科會大專校院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計畫申請。
4.辦理教師申請研究獎勵補助案。
5.辦理教師申請論文印刷補助與報紙發表補助案。
6.辦理教師申請海外學術交流補助案。
7.辦理教師申請校內專題研究補助案。
8.綜理學生論文獎學金申請補助。
9.辦理獎助院系所出版學刊之申請。
10.辦理院系所研討會之申請。
11.規劃及辦理學術相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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