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學習型兼任助理團體保險要點」,學生符合「獎助生」兼任助理(原名稱學習型助理)資格者,得向本校研發處申請團體保險(非勞工保險)。
一、補助對象:本校在學學生、在本校擔任獎助生助理之校外學生。
二、申請資格:符合「獎助生」資格。
獎助生指參與以學習為主要目的及範疇之研究活動,或領取學校弱勢助學金參與服務活動之附服務負擔助學生等,非屬於有對價之僱傭關係,包括研究獎助生及附服務負擔助學生。
三、申請期程:起聘前五日。
四、申請/核銷方式:
教師申請:填寫紙本申請書(附件一)→學生簽名→主持人(老師)簽名→會辦研發處→由研發處進行投保作業及後續核銷作業→投保成功知會學生及主持人。
行政單位申請:填寫紙本申請書(因檔案無法附加,請來信索取)→申請單位進行投保(投保時請E-mail副本給研發處邱小姐csj@nhu.edu.tw)→申請單位進行核銷作業(核銷作業請會辦研發處)
113年度核銷計畫名稱C112000366「教-113年度補助本校獎助生團體保險費」
五、備註:
(一)有關教育部辦理113年度大專校院獎助生團體保險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案(招標案號:LP5-112043),已由「兆豐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得標。相關投保資料,請依「兆豐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作業程序辦理https://www.cki.com.tw/Page/Index/114。
(二)未盡事宜請詳閱「南華大學保障獎助生及學生兼任助理權益處理要點」(附件二)及「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獎助生團體保險要點」(附件三)。
(三)團體保險之經費來源為教育部補助,歡迎老師轉達助理多加利用。
附件一113兆豐保險-學生投保名冊
附件二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獎助生團體保險要點
附件三南華大學保障獎助生及學生兼任助理權益處理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