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校務及研究發展處

南華大學補助學生論文獎學金


 

自114學年度起,「南華大學學生論文獎學金獎助要點」新增文學作品及藝術展覽或演出之獎助項目,並修訂為「南華大學學生論文、文學作品、藝術展覽或演出獎學金獎助要點」,以擴大鼓勵學生多元創作與學術成果展現。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申請事宜如下: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1月30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資格:凡是本校在學學生,於在學期間內在國、內外有審稿制度之學術期刊發表論文、文學作品、藝術展覽或演出,並以「南華大學」(Nanhua University)名稱署名,且於申請日前獲刊登或接受者(需檢附接受函)、文學作品(已出版)、藝術展覽或演出須已公開發表,皆可申請。

三、申請類別:
(一)以「期刊論文發表」申請獎學金:發表於SCIE、SSCI、A&HCI、TSSCI(第一級與第二級)、THCI(第一級與第二級)、EI Compendex、Scimago Journal & Country Rank、Scopus、其他具審稿制度之國內外期刊,皆可提出申請。
(二)以「藝術、設計作品形式展覽、表演形式演出」申請獎學金美術創作展覽(油畫、水彩、雕塑等)、產品設計、音樂演出、舞蹈演出等之國內外展覽或演出,皆可提出申請。
(三)以「文學作品形式」申請獎學金:小說、散文、詩歌、劇本等之國內外創作,皆可提出申請。
▲上述各類獎學金分配標準及其相關規範,請詳閱附件申請資訊重點說明。

四、申請方式:
請依申請類別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請將申請表附件列印為紙本,經申請者及指導老師簽名後,送交所屬系所核章。
▲各類獎學金申請表及檢附資料,請詳閱附件申請資訊重點說明。

五、備註:
(一)本校在學學生,並以「南華大學」(Nanhua University)署名發表。
(二)每學年度以一篇期刊論文、文學作品或一件藝術展覽、演出為限,若為多人合著、共同展覽或演出者限1人申請。
(三)申請日期前三年內發表之原始創作學術性論著、文學作品、首次藝術展覽或演出。
(四)申請之案件,已獲其他單位獎助者,不得重覆提出申請。
(五)未盡事宜詳見附檔「南華大學學生論文、文學作品、藝術展覽或演出獎學金獎助要點」。

附件(按我下載↓):
 南華大學學生論文、文學作品、藝術展覽、演出獎學金申請資訊重點說明
 南華大學學生論文、文學作品、藝術展覽或演出獎學金獎助要點
 (附件一)南華大學學生論文獎學金申請表
 (附件二)南華大學藝術獎學金申請表
 (附件三)南華大學文學作品獎學金申請表

 

本校業務承辦人:
校務及研究發展處學術推展組邱聖真小姐
TEL:05-2721001#1831
E-mail:csj@nhu.edu.tw
辦公室位置:成均館C310
20151019校務研究講座 - 彭森明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