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校務及研究發展處
南華大學補助本校教師校內專題研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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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計畫 一、申請期程:當學年度8月1-31日。
二、適用補助對象:
(一)當年度已申請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但未獲補助者。
(二)當年度已申請其他機關專題研究計畫但未獲補助者。
(三)配合本校校務發展之專題研究或產品開發。
三、本學年度計畫申請評分標準:
(一)近五年(108.8.1-113.7.31)具代表性學術研究成果
(二)近五年(108.8.1-113.7.31)執行國科會計畫或其他研究計畫之成果
(三)近五年(108.8.1-113.7.31)執行校內專題研究之情形
(四)是否依據國科會或其他機關未通過計畫之審查意見表進行修正
(五)本次申請案之預期成果
四、本辦法補助之經費額度及使用項目:
(一)每位教師每學年以申請一件校內專題補助研究計畫為限,每案以補助新臺幣五萬元為上限。
(二)經費使用項目:
1.執行計畫所需兼任助理或工讀生之人事費。
2.執行計畫所需差旅費或出席國內外研討會之相關費用。
3.執行計畫所需其他費用:如耗材、文具、問卷調查費、印刷費、資料檢索費或其他雜支等。
五、申請方式:
至電子公文系統(https://edoc.nhu.edu.tw/tw/)辦理申請
(一)以「當年度已申請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但未獲補助者」申請,請檢附「計畫申請書(附件四)」、「未通過國科會計畫之審查意見表」、「國科會學術著作資料(C302表)」、「計畫書修正對照表(詳見附件四申請書表格)」。
(二)以「當年度已申請其他機關專題研究計畫但未獲補助者」申請,請檢附「計畫申請書(附件四)」、「未通過計畫之審查意見表」、「未通過其他機關計畫之證明文件」、「計畫書修正對照表(詳見附件四申請書表格)」。
(三)以「配合本校校務發展之專題研究或產品開發」申請,請檢附「計畫申請書(附件四)」、「本計畫配合本校校務發展之專題研究或產品開發說明內容(附件五)」。
南華大學校內專題研究計畫補助辦法
電子公文系統申請作業操作手冊
南華大學校內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格式(含計畫書修正對照表)
本計畫配合本校校務發展之專題研究或產品開發說明內容
 
執行核銷 一、報支規定:
(一)依據「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核實報支。
(二)自110學年度起校內專題研究計畫將由「教育部獎勵私立大學校院校務發展計畫之獎勵及補助經費」支應。
二、經費使用限以下用途:
(一)兼任助理費或臨時工(不可支領主持費)。
※報支工讀金時,請計畫主持人落實督促學生,預算應保留支應雇主負擔勞保及勞退金,避免計畫預算不足無法支應,若有預算超支之情形,請計畫自行支應。
(二)差旅費或出席國內外研討會之相關費用。
(三)耗材、文具、問卷調查費、印刷費、資料檢索費或其他雜支等。
三、當月收據務必於次月月底前完成報支。
四、核銷期限:
當學年度核定日起至次年7月31日止,當學年度未核銷完畢之經費無法流用至下學年度使用,請各位老師務必注意控管核銷金額與核銷期程。
五、核銷預算編號:
點選「校務及研究發展處」「獎補助-教師校內專題研究計畫補助」,年度預算核銷操作手冊。
六、核銷程序:
執行單位核銷→經手人/主持人核章→單位二級主管核章→單位一級主管核章→會辦研發處學術組→會辦會計室→完成核銷程序。
七、學生聘用流程及核銷報支事宜:
(一)校內專題研究計畫案聘用學生分為「兼任行政助理(勞僱型)」、「兼任研究助理(獎助生)」、「臨時工(勞僱型)」
(二)兼任助理:每月應至少支給新臺幣3,000-5,000元。
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
校內專題研究計畫核定名單一覽表
年度預算核銷系統操作手冊
計畫案約用人員聘用及核銷操作手冊
計畫案約用人員申請表

計畫案約用人員「異動」申請表
計畫案獎助生學習日誌表
計畫結案 一、計畫執行期滿三個月內繳交「結案報告」(執行次年10月31日前)
二、計畫執行期滿三年內繳交「研究成果」
執行期限屆滿翌日起三年內,下列規定擇一繳交:
(一)以獨立作者、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於具匿名審查之校外及校內補助學術期刊論文抽印本或影本一篇,該期刊論文並應加註「南華大學校內專題研究計畫補助」或「Research Project of Nanhua University」。
(二)具有ISBN之專書或專書篇章,該專書或專書篇章並應加註「南華大學校內專題研究計畫補助」或「Research Project of Nanhua University」。
(三)專利證明(南華大學為專利所有人)。
(四)於執行計畫期限內,輔導本校大學部學生「通過」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案一件(需協助學生完成當學年度申請計畫通過)。
(五)於執行計畫期限內,輔導本校大學部學生申請國科會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案一件及完成發表研討會論文一篇,應加註「南華大學校內專題研究計畫補助」或「Research Project of Nanhua University」(需協助學生完成當學年度申請計畫;若學生未通過大專學生研究計畫,老師需於三年內發表一篇研討會論文)。
三、未完成前項結案規定各款之一者,應返還已支領之補助款。
校內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格式
 

20181214彰雲嘉大學校院聯盟學術研討會暨 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USR)分享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