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補助本校各單位舉辦學術研討會
本校為開展學術交流,促進全校師生學術研究風氣,提升學校聲望與形象,鼓勵本校各單位舉辦學術研討會,特定訂「南華大學學術研討會申請及補助辦法」。
一、申請時間:
受理上學期當學年8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辦理之研討會,申請期間當學年7月1-31日。
受理下學期次年2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辦理之研討會,申請期間當學年11月15-12月15日。
二、申請資格:
本校各級單位(包含教學、行政單位)。
三、申請方式:
申請單位至電子公文系統(https://edoc.nhu.edu.tw/tw/)填寫電子表單,簽核流程申請單位二級主管簽核→申請單位一級主管簽核→校務及研究發展處/邱聖真(簽核)→校務及研究發展處/賴英娟(簽核)→校務及研究發展處/胡聲平(簽核)。
四、核定標準:
本校依學術研討會性質給予不同補助金額,計算方式如下:
(一)國內學術研討會:補助上限為十二萬元。
(二)兩岸學術研討會:補助上限為十五萬元。
(三)國際學術研討會:補助上限為二十萬元。
(四)研討會分配原則如下:
1.國內實體研討會:20,000 元(基數)+(1,000 元 x 篇數)
2.國際實體研討會:33,000 元(基數)+(1,300 元 x 篇數)
3.國內線上研討會:20,000 元(基數)+(1,000 元 x 篇數 x50%)
4.國際線上研討會:33,000 元(基數)+(1,300 元 x 篇數 x50%)
5.Keynote Speaker 及 Oral 發表視為 1 篇;Poster 發表視為 0.5 篇
6.國內(國際)研討會每場補助上限 50 篇
7.「實體變更為線上」或「未達核定篇數」可自行依上述公式換算。
五、核定公告:
(一)依學術委員會議核定後,於E-mail及研發處網頁公告周知。
(二)上學期擬於9月公告、下學期擬於1月公告。
(三)核定名單可於雲端查詢https://reurl.cc/AyKkVe。
六、核銷重要事宜:
(一)舉辦前兩週將已完成用印之「經費修正表」送至研發處學術組確認。
(二)校外學者發表論文篇數應至少占總發表論文篇數50%,該論文是否屬校外學者論文,授權各學院認定之。(校外學者未超過50%,不予補助)。
(三)核銷期限為當學年度9月1日~次年7月31日止,當學年度未核銷完畢之經費無法流用至下學年度使用,請各單位務必注意控管核銷金額與核銷期程。
(四)核銷程序:執行單位核銷並核章→會辦研發處學術組→會辦會計室→完成核銷程序。
(四)相關法規及未盡事宜請詳閱補助各單位舉辦研討會執行、核銷及結案操作手冊。
七、結案事宜:
依據「南華大學學術研討會申請及補助辦法」本校各單位舉辦學術研討會結束後45日內,應檢附單據核銷並繳交成果報告,逾時不得報支。
八、附件(按我下載↓):
附件一:補助各單位舉辦研討會-經費核定一覽表
附件二:補助各單位舉辦研討會-執行、核銷及結案操作手冊(雲端下載)
附件三:補助各單位舉辦研討會-常見問題/錯誤集
附件四:補助各單位舉辦研討會-計畫書格式
附件五:補助各單位舉辦研討會-經費修正表
附件六:補助各單位舉辦研討會-結案報告書
附件七:補助各單位舉辦研討會-簽到表格式(參考)
歡迎善用校外資源
本校業務承辦人:
校務及研究發展處學術推展組邱聖真小姐
TEL:05-2721001#1831
E-mail:csj@nhu.edu.tw
辦公室位置:成均館C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