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校務及研究發展處
【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案變更事宜】
 
1.變更項目:
 (1)執行機關或單位
 (2)執行期限
 (3)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變更
 (4)計畫經費變更或追加

2.辦理時程:計畫執行結束前於國科會系統或校內程序送出。

3.辦理方式:主持人進入國科會網站→研究人才個人網→執行中計畫→變更→存檔;線上送出並列印專題研究計畫變更申請表會辦校務及研究發展處或相關單位。
 
4.審核流程:
 (1)執行機關審核(內部審核):申請表→校務及研究發展處→會計室(人事室→秘書室。
 (2)國科會審申請表→校務及研究發展處→國科會審核7~14個工作天→國科會來函→E-mail知會計畫主持人。
 
5.國科會計畫變更項目及內容一覽表

變更項目 變更內容及限制 校內
簽准
報經
國科會同意
業務費
1.研究人力費
2.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
3.國外學者來台費用
增列助理人員費(含專任或兼任助理或臨時工費) V  
變更為本項內未核定之補助項目 V  
流入或流出≦50%  V  
流入或流出>50% V(主持費不可流入,可流出)  
追加經費   V
研究設備費 原未核給研究設備費
可流用5萬元(含)以下
V  
已核給研究設備費
※流入或流出≦50%
※圖書計畫設備費不得流出(
如流至業務費)
 V  
已核給研究設備費
流入或流出>50%
V  
追加經費    V
變更設備,單價≧50萬元    V
國外差旅費 變更出國人員、人數、次數、天數、地點或出國種類項目 V  
1.變更為本項內(細項)未核定之補助項目
2.變更本項內(細項)尚未動支之核定補助金額
 V  
流入或流出≦50%  V  
流入或流出>50%    V
國外「參訪」(如參觀…)    V
追加經費    V
國科會未核給本補助項目,經檢討確為研究需要,增列本項目    V
因疫情而未出國得全數流用至其他項目
(因故未出國致未動支及流出,經費全額繳回)
   V
管理費 流出或變更為原未核定補助項目
(不得自其他項目流入)
V  
計畫人員 變更協同研究人員、計畫參與人員 V  
變更主持人、共同主持人    V
執行期限 申請、取消、變更延長執行期限,逾期申請延期    V
其他 計畫名稱,執行機關,計畫註銷,終止執行,
延期繳交研究報告,轉撥部分經費予共同主持人
   V
貴重儀器中心使用經費(使用額度)追加    V
國科會經費採購之財產,移撥至新執行機關    V
 

20151019校務研究講座 - 彭森明教授